北京大软件与微电子学院 2017年软件工程工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2020-11-17 21:21:00
2017年,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招收博士研究生试行以考察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 方式选拔。申请人须按照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和我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过考核确定是否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申请者必须符合下述条件: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已工作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当年的9月1日)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申请。
(三)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招生名额、研究方向
软件工程工学博士研究生(083500 )招收10人,其中接收本科推荐直博生7人。
研究方向:
01 软件理论与方法
02 系统软件
03 软件工程技术与环境
04 软件知识工程
05 云计算与服务工程
06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07 大数据安全技术
08 智能计算与感知
09 物联网技术与应用
10 领域软件工程
11 软件协同设计
12 信息安全与软件保障
13 可信计算与系统安全
三、报名申请
(一)报名时间从2016年10月中旬开始,届时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 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按照招生简章、报名公告在2017年2月28日前向我院招生办公室(北京大学理科一号楼1723室,邮编100871)寄(送)达以下申请资料,共计八项:
1、北京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bm)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并打印“北京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下载网址: 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其格式可在网上下载,网址: 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8、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包括参与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和重要产品研发的名称和本人的贡献)
9、外语要求:
申请人英语达到以下条件的任何一项,提交三年之内(时间截点为2016年10月)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复审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
a)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另定(详情请见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b) TOEFL成绩100分以上(IBT)或250分以上(CBT);
c) 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GRE成绩320分以上;
d) WSK(PETS 5)考试合格;
e) 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525分以上,六级考试成绩450分以上;
f) 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
g) 雅思(A类)成绩6分以上;
h) 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i)以第一作者或者第二作者发表过英文的专业性学术论文。
10、以同等学力资格申请的考生,还须提交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的证书。
(三)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一经发现申请者不符合申请条件将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四)缴纳报名费200元。
四、选拔方式
采用“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即考生申请、单位及专家推荐,学院考核的方式。
(一)我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素质审核。根据素质审核结果,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候选人;
(二)考核将根据各专业的具体要求采取面试、笔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三)申请人须向面试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四)笔试、面试任何一项考核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对于合格考生,从中择优确定初取名单,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公示十个工作日。
(五)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2017年4月上、中旬。
五、监督机制
学院建立以院长和主管院长牵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博士招生工作。成立各专业方向招生专家组,开展博士研究生考核工作,确保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
六、毕业和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者,准予毕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相应学位。
七、其它事项
(一)学习年限、户档关系、毕业就业、学费、奖助学金、学生住宿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二)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 话:(010)62767180,(010)62767181,(010)62767168
地 址:北京大学理科一号楼1723N室
电子邮件: [removed]"> zhaosheng@ss.pk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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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10087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 话:(010)62751354
地 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502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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